波推、打飞机等色情服务算卖淫吗
随着法制进程的加快,对于某些模糊的司法解释也应规范起来,这同样也是一种与时俱进。从某种程度上说,“波推”、“打飞机”、“洗飞机”等只是一种生理上的满足,至少不会衍生出性病、艾滋病来,如果与卖淫同等对待,反而会加剧真正的卖淫嫖娼行为。当然,不起诉、不批捕并不意味着对提供“打飞机”等手淫服务者就可以放任不管,只是提醒执法部门,在侦办此类案件时不要眉毛胡子一把抓,更不要在“波推”是否违法问题上推波助澜了。
反对:“波推”不算卖淫,戴套还算强奸吗?
如果不是曾经发生过的那桩“戴套不算强奸”的公案,这个“波推不算卖淫”争论想必也不会这么热闹。啥叫“波推”,顾名思义,也就是女人赤身裸体贴在男人的身上,用乳房为男人按摩或推油。这样的行为不仅极其私密,和男女发生性行为也就是一层窗户纸,甚至可以看成性关系的一种前奏。而据“业内人士”介绍,在许多场所,这样的“波推”价格不仅和卖淫相同,更甚至还高于卖淫。也就是说在许多经营场所看来,“波推”不仅等同于性服务,更甚至还属于比较高级的性服务。
卖淫之所以被我们的法律所禁止,主要这是一种极丑恶的社会现象,是我们的道德和公序良俗所不容的。而从行为上看更是对妇女人格、尊严和身心的一种凌辱。从这一点来说,波推、手淫和性关系几乎没有区别。
既然是“波推不算卖淫”,戴套有什么能算强奸?戴套发生性行为虽然有强行的因素,但好歹还有一层保护膜。而波推和手淫不仅是零距离接触性器官,更当成一种商品进行交易。就“波推”来说,同样是一丝不挂,同样是性器官的接触,明明就是交易和买卖,甚至交易者都将其看成是皮肉生意,而我们的执法部门却将其排除在外,这是在严格界定,还是在姑息放纵?
这样一个界定更给执法者带来莫大的难度,不管我们的执法者这样的严肃,卖淫嫖娼者只要不是正在发生性行为,都可以堂而皇之的用“波推”来搪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