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推、打飞机等色情服务算卖淫吗
理发店店主雇请多名按摩女提供“波推”、“打飞机”等色情服务,检方以“涉嫌卖淫嫖娼”提起公诉,但随后又以“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为由撤回起诉,3被告人无罪释放。南海警方近日再次破获同类案件,但由于法律规定此类行为并不属于卖淫行为,如何处理及是否移送起诉引发争议。“波推”、“打飞机”等色情服务不算卖淫?你怎么看?
支持:“打飞机”不属卖淫是法律返璞归真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答复,认定“打飞机”等手淫服务不属于卖淫,佛山3名被告人因此被无罪释放,这是法律释放出的“善意”信号,也是法律走向真正意义上的返璞归真,必将在全国产生引领示范作用。
卖淫也好,嫖娼也罢,都是为获取物质报酬(金钱、礼物等),以交换的方式有代价地或有接受代价之约地与不固定的对象发生的性行为。可见,卖淫就是直接肉体接触,这种肉体必须是男女双方的生殖器,否则单单从字面上来看就解释不通。虽然,按摩女的手抑或乳房也属于肉体,但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性交,如果真正要追究法律责任,罪名必须重新归类,否则就是明显的证据不足、事实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