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教育启蒙该保障拒绝性的权利吗?
中国性教育界曾在2008年、2010年两次对守贞教育进行批评。但长期以来,类似的理念在我国常常以“反性侵教育”的面目继续存在。
性教育实践者、北京林业大学性与性别研究所所长方刚对此表达了自己的担忧:“如果只对孩子讲反性侵犯,而不讲性的正面价值,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这样的教育会进一步演化为性的恐怖教育、性的耻感教育,甚至是“反男人”的教育。这将直接影响到青少年未来亲密关系的建立。”
伴侣间的亲密关系是人生中最重要、最美好的财富之一,因此性教育应该有多元的、丰富的内容,是强调青少年自主权利的教育——青少年拥有自由支配自己身体的性权利,其中包括拒绝性侵犯,说“不”的权利,还拥有选择自己想要的性,说“是”的权利——而单纯预防性侵的教育,则可能制造性恐慌,它本质上是性守贞教育。因为在保护青少年的名义下,后一种权利可能被进一步理直气壮地剥夺。
守贞教育的可疑之处正在于此:它没能增强受教者应对性侵害的能力,反而寄望于保护他们的“纯真”。“不纯真”的青少年就是“坏”的青少年,就应该被谴责、被处分,甚至演化成对他们情感和欲望的否定,演化为对他们在所有方面独立自主权的剥夺。守贞教育的结果往往是受教者永远长不大,能力欠缺,可能真的永远需要被保护。
因此,方刚总结多年性教育的培训、教学经验,在2013年提出了“赋权型性教育”的理念。不出意外的是,“赋权”的字眼一提出便招来无数不解者的质疑、抵触和嘲弄。
“以往,对于可能会伤害到青少年的情境和事物,我们通常采取避免让青少年接触到的手段,包括努力灭绝这些事物,比如扫黄打非、互联网管控,但这样的管控一方面从来没有真正成功过,另一方面可能让青少年生活于真空中,在受到性侵犯的时候,没有能力应对”,方刚告诉《瞭望东方周刊》:“不要以为上几堂对性侵犯说不的课就具备了反性侵犯的能力。能力的增加是一个系统工程,性教育是人格成长中重要的一个环节。”
香港学者曹文杰也指出:“自主权是一整套对自己身体、想法以及欲望的自我肯定与自我实现的权利,所以“身体属于我自己”的性自主权,不可能跟其他自主权割裂而茁壮成长。保护青少年的重点应该放在培养主体发声,家长式的保护主义只会剥夺他们成长、探索、学会独立和累积经验的机会,以致她/他们依赖别人的时间往往超过实际所需,也因此延长了曝露在不必要风险中的时间。”
简而言之,不当的保护本身就是一种伤害。社会常犯的一个错误是,把因为缺乏机会培养自主能力而养成的脆弱人格,说成是他们本性如此,于是又再牢牢地限制青少年在消毒无菌的环境中成长,形成他们被不断去权的恶性循环。
因此,赋权型性教育的核心是,给受教育者力量,让他们有能力、有权利来决定自己与性有关的事物,包括应对性侵犯的能力。
“赋权,是给你力量,给你知识,给你能力。赋权性教育,是保护而不是禁止,是给予而不是剥夺”,方刚说:“越是禁止、越是隔绝性的信息,反而越不利于青少年成长。反之赋权型性教育下的青少年,一定会成功地拒绝性侵犯;单纯进行预防性侵犯的、疑似守贞教育,却未必能够做到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