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奴中的性虐恋心理深刻探讨
有虐恋倾向的人,就大多数说,在性能上是比较薄弱的,他的情形和性能旺盛的人恰好相反。所以,一样需要刺激来激发性的活动,他的刺激一定要比寻常的来得强烈才有效力。强烈的知觉、强烈的情绪在常人看来是和性生活绝不相于而出乎意料之外的,例如忧虑、悲痛之类,在他却可以成为性刺激,明知这些刺激的本身是痛苦的,但凭借它们,他却可以取得性快感。
受虐恋的本心也不在挨痛或受罪。按克拉夫特- 埃平和冒尔等作家的看法,程度轻些的被动的虐恋,原不过是正常性态一个比较高度的发展,而可以另外叫做“胜的屈服”(***ua lsubjec tion,德文叫Hoerigheit)所以,严重的痛楚,无论在身体方面或精神方面是不一定有的。在这种人所默然忍受的无非是对方一些强力压制和任情播弄罢了。在性的屈服与受虐恋之间是没有清楚的界线的。受虐恋者与性的屈服者一样,在接受对方种种作践的时候,同样感觉到愉快。而在受虐恋者,甚至是极度的愉快。所不同的是在性的屈服者,正常的性交的冲动始终存在,而在受虐恋者则受罪与挨痛的经验会变做性交的代用品。充其极可以根本无需性交。被虐恋者所身受的作践,是种类极多的,其中性质也不一样。有的是很实在的,有的是模拟的,例如:全身被捆绑、手脚加镣铐、体躯遭践踏、因脖子被勒或被缢而至于局部的窒息、种种常人和对方所视为极不屑的*役、极下流的臭骂等等。在受虐恋者看来,这些都可以成为性交的代用品,其价值与性交完全相等,而虐待的看法,以至于痛苦的看法,是谈不至“的。我们明白这一层,就可以知道,若干心理学家(甚至于弗洛伊德)在这方面所殚心竭虑创制的许多理论是完全用不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