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能不能有“性爱”呢?
男人只想骗女性上床:没有一纸婚约,男人随时可以走人,所谓爱情不过是男人一种哄骗你上床的手段罢了,只有头脑简单的女人才会为了一时的激情为男人们献身,熟不知冲动的惩罚是终身相随的。
“性”是建立在感情基础上的。是两个人情至深处的一种体现,不是卖淫嫖娼也不是交易,是圣洁的爱情之花的果实,而婚姻则是一种法律程序,有什么证据证明有法律维系的婚姻才叫真感情?而婚前同居就要背上不道德的十字架
男人想娶的还是处女:在中国,女性的贞操是一直倍受重视的,古时候出嫁的女子手臂上若没有守宫砂就会被退婚,现如今男人也以娶“处女”为荣,试想一下新婚之夜你丈夫面对非处的你,该如何痛苦?
有婚前性行为,并不能说明一个人的品格不行,只要是两心相悦、两情相悦、两相情愿,不危害社会,不妨碍别人,不违反计划生育,有何不可??没有婚前性行为,就说明这个人是纯洁的?
当大部分女人“性观念”开放后,受益的是那群想不负责任的男人,同居时以爱情为名占有你,抛弃你时又拿出新社会新观点的理论始乱终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