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可以重来,我不会让你成为我的前任

更新:2018-05-09   编辑:mrqggs2016

如果可以重来,我不会让你成为我的前任

有些人一旦错过了就不在,有些感情一旦错过了就不会再重来。

刚洗完澡的秦笙瘫在沙发上,她盯着某处正发愣,刚从前任的婚礼上回来,宴上的喜庆与此时的寂静撞在一起,这种鲜明的对比让她浑身难受。

她翻身走进房间,打开了床头柜,一本封面微微有点发黄的本子被她拿了出来。

秦笙从小就有写日记的习惯,这习惯直到现在也没忘,这本日记被她锁起来有多久了?三年?还是五年?秦笙想不起来。

她只知道她舍不得扔掉,以至于每次搬家都把它锁在自己的床头柜里。

这本日记封存已久,上面蒙着一层薄薄的灰,秦笙用纸巾细细擦干净,就着床前一盏幽幽的台灯,她翻开了第一面。

……

“你朝我伸出手的时候 我以为这一辈子都可以跟你走。”——前任日记

大学时候的秦笙娉婷袅娜,性格爽快,有些大大咧咧。

她遇见何佑儒的那个午后,阳光很好,一阵清风而过,连风都是暖暖的。

可是那天是有多倒霉呢?

她在兼职回宿舍的路上钱包被偷了,情绪正低的时候又被环卫的洒水车洒了一身的水,她忍住委屈的心情继续往学校赶。

为了今天的兼职,她故意穿了一双高跟鞋,在下台阶的时候,她清楚听见鞋跟“咔”的一声,可是已经来不及了,秦笙整个人失去平衡往地上瘫去。

她脚崴了。

秦笙疼得直不起身,想起了这一天的遭遇加上还没吃饭,她不顾形象坐在路边抽抽搭搭哭了起来。

“需要帮忙吗?”

秦笙停下哭声,她抬头,男生背着光站在她面前,她眯了下眼,看清了他的容貌。

一身白色T恤松松套在身材匀称的一米八五大高个上,年轻英俊的脸轮廓深刻清晰。

秦笙仰着头看着他,感觉到似乎有细微的电流,沿着脊椎骨一路攀升,一时间连呼吸都显得困难而奢侈。

这个时间回校的学生很少,林荫路上何佑儒远远就看见这个坐在路边的女生,出于好心,他还是走过来询问情况。

走近才看清了她的窘迫,她的衣服半湿的黏在身上,脚踝肿起了好高的包,那双坏掉的高跟鞋被扔在一旁。

“你也是A大的学生吗?”何佑儒蹲下身。

秦笙这才反应过来自身的窘迫境况,她把身子埋得更低:“是…你也是吗…我钱包被偷了,手机也不见了,你能不能…帮我打个电话联系我舍友……”

这个陌生人看起来虽然人畜无害,但贸贸然太过相信别人显然不安全,她还是选择借手机联系舍友。

何佑儒递过手机,看着她小声地跟电话那头说着什么,很快她就把手机还回来,眉头都比刚才舒展开多了些。

“谢谢你……我舍友很快就过来找我了。”说完秦笙想尝试着站起来,可是她浑身没力气,脚又疼得动不了,试了几下根本找不到施力点。

看着面前伸过来的手,秦笙犹豫了。何佑儒向她微微点了点头,秦笙颤巍巍地握住他的手,借着力站了起来。

他的掌心微热,一抓即放的触感还融在秦笙手上,她把手背在身后,想借清风吹过那阵灼烧感。

她的舍友来得很快,来不及问清楚何佑儒的情况就急匆匆把秦笙接到医务室。

后来的几天,每当秦笙想起那张清秀隽逸的脸,她都忍不住搓搓手。

……

再次见到何佑儒,是在A大的食堂,秦笙打完饭菜正翻着包包找饭卡,她几乎把包里的东西都摸完了,才意识到自己是真没带饭卡。

她的脸渐渐涨红,正想着对策,身后伸出一只手,拿着饭卡在刷卡机上刷了一下。

秦笙诧异地回头。

居然是何佑儒!

你说怪不怪,A大那么大的一个学校,想遇见一个人多难啊,可是当你心有所想的时候,这个人却可以轻易出现在你面前。

只是没想到第二次见面,他又帮了自己一个忙。

秦笙尴尬地搓了搓耳朵:“是你啊…真不好意思…我等会把钱还你。”

何佑儒看着她的耳垂渐渐爬上淡粉色,心里像被爪子挠了一下,他拿起自己的饭盘,勾着嘴角说:“这次算我请你的…下次换你请我。”

“择日不如撞日,那就明天吧!”

“正合我意。”

他们的关系渐渐熟络,只是秦笙每次想请何佑儒吃饭“还债”,却每次都被何佑儒抢先付款,久而久之,秦笙的“债”越欠越深。

何佑儒听她说起这回事,满面笑容地告诉她:“那你拿人来抵债吧…”

秦笙愣了一下,继而佯装生气地往他手上拍了一下。

他们变得像朋友以上,恋人未满一样的关系,每天都给对方发短信聊天,一起去吃食堂,一起去泡图书馆。

终于在一个晚上,何佑儒邀请秦笙去看星星,秦笙不是矫情的人,她猜想过也许今晚就是两个人感情的转折点。

他为她准备了一草地的烟花,当绚丽多彩的烟花炸开在空旷的野外,何佑儒把秦笙搂进怀里:

“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变得这样,也许第一次见面我就对你有好感了,所以我会靠近你去询问你,大概就是丘比特在那时对我下了手吧……”

秦笙的回应很简单,她凑上去,亲吻了他的脸庞。

……

每天早上何佑儒都会早起为秦笙送来早餐,不厌其烦地站在她的宿舍楼下打电话催促她快起床。

他们一起在校园的每个角落留下恋爱的记忆。

到大三的时候,何佑儒直接在校外租了一套小公寓,邀请秦笙跟他共住。

同居的日子是甜蜜的,他们一起在公寓的厨房里煮饭,一起窝在沙发里看喜欢的电影。

秦笙喜欢把房子弄得乱糟糟,越乱越让她觉得舒服,她也总能在一团乱的房间里准确迅速地找到自己需要的东西,何佑儒一次一次帮她收拾好后,她反而觉得不自在了。

何佑儒也不能忍受秦笙把他的书架清出一小块地方放置女生幼稚的摆设,他不是第一次向秦笙提出这个问题。可是秦笙却觉得,那样才有家的味道。一框架冰冷方方正正的书,哪里能带来温暖的感觉。

何佑儒还带她见了自己的父母,只是事情发展得不太顺利。

“秦小姐家里是做什么的?”雍容的女士沏了一壶茶,看似温柔地问道。

“阿姨您叫我秦笙就可以了。” 秦笙受宠若惊,“我爸爸妈妈都是普通的工人,家里就我一个孩子。”

“工人啊……”妇人若有所思,“听你的口音,也不像本地人啊。”

“我是c市人,确实跟本地的口音不太像……”

“c市?小城市啊。小城市的姑娘……确实比较……朴实。”何妈妈的表情有些为难。

秦笙却懂了她的言外之意,她笑笑不再开口。

……

“我不同意你跟这个女孩子在一起,佑儒,她跟我们不是一个城市的人,家里又那么普通,还是独生子女,你跟她在一起,你们以后会很辛苦的!”何妈妈苦口婆心地说着。

“妈!现在都什么年代了,我喜欢秦笙,我们的爱情没那么现实……”

借口去卫生间的秦笙归来站在门外,听着何佑儒跟他妈妈的对话,她失落地垂下头。

……

可惜世事无绝对,秦笙盯着日记上的字迹,自嘲地笑了笑,继而翻了下一页。

“此情本应长相守,你若无心我便休。”——前任日记

热恋期总是爱得深刻,因爱无畏,不顾世间险阻也要在一起,荷尔蒙作俑的青春对爱一腔热血,到了磨合期才会后知后觉地发现,要把一个前半辈子从来没有接触过的人融入你的生活,这要多幸运的人才能找到与你合适的另一半。

秦笙与何佑儒家庭观念不同,从小生活环境的差异让他们的同居生活渐渐陷入僵局。何佑儒细致入微,秦笙不拘小节,一开始还能把不同当做情趣,久而久之零零碎碎的生活习惯让他们彼此过得拘束。

都是年轻气盛的人,谁愿意活了二十几年,到头来完完全全地迎合别人,他们没日没夜地吵架,家庭的施压又让他们喘不过气。

何佑儒的父母认真严肃地告诉何佑儒,他们不希望何佑儒跟秦笙在一起,原因是秦笙与他们不是一市人,老一辈的思想终归希望儿子能与知根知底的女孩安分过一辈子。

秦笙也知道这只是一面说辞,她的尊严不允许被践踏。她装作不知情,是爱让她容忍,但心里的隔阂已经存在了,要她怎么当做从没发生过。

何佑儒一面要安抚父母一面要哄着秦笙与他共进退。

秦笙也自认为过得艰难,她一个女孩独自在外市念书,将近毕业的年龄对未来彷徨,为爱情赴汤蹈火却又得不到对方父母的认可,她也是父母曾经捧在手心里呵护的公主。

可以为了爱付出,但不能为了爱,失去底线。

多少次吵累了后,何佑儒的双臂从秦笙身后紧紧圈住她的腰,把下巴搁在她的肩上,深深地闻着她颈间的气味。

一直抱了她很久很久,久到两个人的体温融在一起,他低声跟她说:“不吵了,我们结婚吧。”

“说什么胡话呢……”秦笙心里不再有少女雀跃的起伏。

他们都明白,磨合期没过去的时候,谈什么未来都是荒谬可笑的,把冲动当成爱的热烈,不过是作茧自缚,两败俱伤。

最后一次争吵是为了毕业后两个人的去向,秦笙是个独立的女孩,她想留在这个城市继续奋斗。

何佑儒不一样,他的家乡对他的前途更好,那里有他的父母,有他熟悉的一切。

无休止的争论没有结果,何佑儒最后一次帮秦笙收拾好屋子,

他离开了。

他收拾了所有自己存在过的痕迹,卫生间里的牙刷,桌子上的书籍,房间里的衣物……

他甚至都没有去纠缠这间公寓是他订下的。

秦笙坐在空荡荡的房间里,仿佛整个世界都被掐断了声响,抽离了光线,只剩下这一道被关上的门,那种忽然而至的安静就是一种最残忍的实感,排山倒海地压迫着她,无法缓解。

秦笙闭上眼,何佑儒真的离开了。

可惜吗?她是爱何佑儒的,他也爱她,可是爱不能没有原则,一味地改变自己让他们都累了,这就是不合适吧。

得到了再失去,总是比从来就没有得到更让人难受。他们那么剧烈的爱,已经燃尽了她的年少痴狂,到如今,也是时候对命运低头了。

……

她按照内心的想法留在了这个城市,靠着自己的双手奋斗打拼,非本地女孩在这个社会上虽然不吃香,但也还算没受欺负。

她靠工作让自己生活在了上流圈,纸迷金醉的世界让她变得俗不可耐,对金钱崇拜,但是她从不低头。不再年轻,身材还是苗条纤细,为了生活学会了斤斤计较。

可是每当她想起年轻时爱过的何佑儒,他仍然是那个秦笙一想起就会眼神清澈的人。

他们没有再联系,听说何佑儒的父母给他安排了相亲。

秦笙去了他们看烟花的那个草坪坐了一夜,那里的星星好像都没有以前那么亮了。

何佑儒,你真的能接受吗?

像我们这样用尽一生热情相爱过的男女,真的能够接受彼此以外的其他人吗?

秦笙认定,何佑儒就是她心口的朱砂痣。

“我步步都回头,山是故人眸,柳是纤纤手,遇你之后步步都难走。”——前任日记

秦笙捧着日记,到客厅倒了一杯温水,她站在落地窗前看着这城市夜景的繁华,明明没有风,她却觉得自己冷出了一身鸡皮疙瘩。

看了看时间,她回房躺在床上,干瞪眼看着天花板发呆。

她想起自己踏进宴席上的时候,何佑儒一脸惊恐的表情。

这是何佑儒分手后第一次联系她吧,秦笙想着他什么时候变得这样高调。

无法释然的感情,秦笙选择时间,他却选择新欢。

事实证明秦笙是了解何佑儒的,请柬邮件不是他发的,新娘不认识秦笙,以为是何佑儒的朋友就发了邮件邀请。这误会解开了,但是是谁邀请的还重要吗?她已经来了。

新娘挽着何佑儒笑得很美,妆容清新干净,洁白的婚纱搭上浑身金银首饰,接待往来的宾客显得很是得体。

“说不上出水芙蓉,但能跟你在一起,想必她是很不错的人。”秦笙垂眸想。

可笑的是,新娘也并不是何佑儒父母从前要求的标准,看着笑得自豪开心的二老,秦笙坐到了最远的一席。

何佑儒牵着新娘越过红毯,灯光随着他们的脚步,秦笙整个人溺在暗处。

都说时间是治愈一切的良药,可这么多年过去了,爱带来的伤痛依旧绵长,像是越放越沉的老酒,看似平淡无奇,轻闻一下便冲得腔腑热辣。

看着台上被起哄接吻的他们,秦笙忍住眼眶的热意,何佑儒被闹得又羞又乐。

秦笙发现这一刻说不爱他是假的,虽然有着那么多各自不肯退让的过去,但是她从来没有后悔爱过他。

敬酒已经开始了第一桌,秦笙握起酒杯,对着远处的两人虚虚地朝空气碰了下杯。

虽然不太合适,但是还是吝啬地希望你可以记住我,记住我这样活过,这样在你身边爱过。

她最终还是没等到何佑儒来敬酒就离开了。

再见已经很难了,那段蚀骨的爱情里谁都没有对不起对方,都认真诚恳地爱过,只是没有在合适的时间遇上罢了。

……

秦笙保养得很好,她已经三十岁了,极少熬夜的皮肤仿佛还留在了二十岁开头,像这样彻夜未眠的日子,已经很久没有过了。

她在床上又翻了个身,抛去了脑中想的,现在何佑儒的新婚之夜会是如何温香软玉在怀,下了床。

日记本还停留在最后的一篇,秦笙抽出笔,翻开新的一页。

她怀念青春年少与他在一起的日子。

但生活却仍要继续,多飞扬跋扈的人都得被磨平棱角。

所以纵使一生意难平,何佑儒还是选择了举案齐眉。

她不怪他。

是命运多舛,生不逢时。

她落笔。

“如果可以重来,我不会让你成为我的前任。”——前任日记

<完>

作者简介:佐伊,想当富婆,想跟爱的人过一生,想写出故事百态,想成为,你喜欢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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