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访波推女服务过程
提供色情服务老板无罪释放
2011年7月,佛山南海警方在一家理发店查获多名男子涉嫌嫖娼。该店雇请多名按摩女为客人提供按摩服务,约定如客人需要可提供“打飞机”等色情服务。随后,警方以涉嫌组织卖淫对店老板李某及两名管理人员刑事拘留。李某等三人被一审法院以组织卖淫罪判处5年不等刑罚。一审判决后李某提出上诉,检方2012年以“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为由撤诉,三被告人无罪释放。
查获同类案件处理存在争议
南海警方透露,近日再次查获一宗同类案,对组织妇女向客人提供有偿服务的按摩店经营者立案调查,但如何处理、是否移送起诉存在争议。警方人士介绍,2001年公安部《关于对同性之间以钱财为媒介的性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批复》指出: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包括口淫、手淫、鸡奸等行为,属于卖淫嫖娼行为。警方对卖淫行为一般处以治安处罚,但对组织者予以刑事处罚。尴尬的是,法院一般不认定是犯罪行为,组织者得不到任何惩处。有基层民警坦言,由于法律规定不是很明晰,对组织者无法定罪达不到规范、惩处的目的,类似按摩店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