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骚扰:自述“黄段子”对女性缺乏尊重
广州某广告公司职员黄小姐,说“黄段子”绝大多数是男性。由于工作安排关系,我们办公室四个人就我一个女性,上班时我经常被迫听“黄段子”,甚至有时个别男同事还针对我开玩笑。更可恶的是,他们还经常交流新发现的“黄段子”,在办公室里“比赛”。所以在单位我常常“装聋作哑”,对单位的饭局也是能推就推。说句实话,我的性格也很活泼开朗,可我认为人与人之间不需要用这样低级、庸俗的方式来增进感情。我觉得对“黄段子”的态度取决于一个人的文化修养、素质和品位,更能体现出一个男性对女性尊重与否。
说“黄段子”不乏“巾帼英雄”
房地产公司职员陈先生,也不乏“巾帼英雄”。去年10月,我刚毕业不久,在公司饭局上,几个售楼小姐就一起开我的玩笑,一位小姐说了一个“黄段子”,还故意拉着我的手大声问听懂了没有,引起哄堂大笑。
“黄段子”带来旅行尴尬
国旅假期资深导游小陈“含而不露”的小笑话可搞活团队气氛,也无伤大雅,大部分游客都没有反对。但一般家庭出游,带着小孩的散客团,导游是不会轻易越界的。他说:“有很多时候都是应游客要求讲一些带颜色的笑话。”
游客李女士,当地导游一路上都在讲“黄段子”,更为可气的是,这些段子都是出自中国的。一路上真是受尽了听觉污染,游兴也荡然无存。“黄段子”是“语言上的性骚扰”,旅游是为了看一看不同的景观、文化、民俗,导游应该多讲一些当地的历史文化、民情民风,而不应该把时间浪费在讲“黄段子”上。
专业人士意见 “黄段子”是性骚扰的最常见形式
妇女大会代表,其中“黄段子”是性骚扰的常见形式。但由于我国法律在这方面存在空白,造成了妇女保护自己免受性侵害的时候却无法可依,只能从道德的角度给予谴责。因此,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以立法的形式更好地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已是当务之急。
丁伟晓代表,很多都是两个人单独相处的时候,言语和身体接触很难留下证据,即便是告上法庭也很难取证。从这个实际情况来看,立法的时候应该考虑如何规定举证的责任,不仅受害人负有举证的责任,被投诉实施性骚扰行为的一方也应该负有责任举证。
说“黄段子”很难构成性骚扰
广州红棉律师事务所刘士辉律师,我们国家目前没有明确的立法,就我看来一般情况下说“黄段子”是不会构成性骚扰的。性骚扰是一种侵权故意而且有明确的性指向,但“黄段子”一般是同事、朋友在饭桌上聊天或手机短信的形式比较多,可能是出于调剂气氛而开玩笑,但一般来说没有那种明显的侵权故意,也不一定有性指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