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童的“代偿”往往是生命的代价
2004年7月,在潮州市一家旅馆里,有一名6岁的女童突然死亡。在勘察现场时,公安人员发现,女孩身旁放着一些水果、玩具等物品,服务员提供情况证明小女孩实在前一天被一个20多岁的男子带来的。在侦破阶段,有一名男子经常打电话咨询案情进展情况,并提供一些凶案的具体信息,引起警方怀疑。而这期间竟然又有一名6岁女童失踪。
警方顺藤摸瓜,并在对其寓所搜查中发现,他的床下一本“杀人日记”,在这一日记中详细记载了他的犯罪事实,同时还记载了另一起在旅馆中杀害6岁女童的事件。他把这两次时间分别称为“花仙王”(花先亡)第一行动和第二行动。警方及时进行抓捕行动,并在他打算进行第三次行动时,解救了第三名女童,抓捕这名罪犯。而这一变态杀人狂就是黄万平。
那么黄万平为什么专门对那么弱小的女孩下手呢?
黄万平在日记中曾经描述自己是个非常自卑的人,与聪明能干,惹人喜爱的弟弟相比,他觉得自己蠢笨、迟钝,再加上技术不佳,挣不到钱感觉没有好前途;此外,他有个十分可爱的妹妹,由于平时没人愿意与他交往,和年幼的妹妹关系很好。但由于家境困难,父母不得不将妹妹送人,这对他来说是个沉痛的打击,无论他如何阻拦都没能改变这个事实。
黄万平的自卑和自我封闭导致了他不敢与正常成年人的交往,正如他自己所说的,虽然他内心渴望和成年异性交往,但是他没有勇气,觉得这些成年女性不太纯洁,怕自己高攀不上,怕她们瞧不起自己,因而才喜欢那些小女孩。在不断喜欢和对妹妹的思念中,便产生一种非常矛盾的心理和情结——恋妹情节。正是在这种情结的驱使下,在自卑的作用下,这种情结逐渐转变成了一种替代性的报复——要让其他哥哥、父母体会失去妹妹、爱女的感受。
代偿性恋童癖具有杀伤力
这种恋妹情节受阻,持续地积累转换成了性的变态,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恋童癖”。而黄万成就是在恋童癖的作用下产生了一种冲动,通过虐待异性儿童行为来满足自己的性欲,而极端手段就是通过杀害来满足自己强烈的性欲。
此外,黄万平还充满了内心的矛盾。一方面,他有着杀害小女童满足自己邪恶、扭曲欲望的冲动;另一方面,对自己“恋爱女童”的行为十分鄙视,称自己是犯了病。他还曾经到殡仪馆看过第二个被杀女孩的尸体,当时他感到惭愧和内心的痛苦,称自己杀人后“活得生不如死”,心灵备受煎熬。并决定在第三次行动后以自杀了解残生。
这类恋童癖者被称为“代偿性恋童癖”。这种类型的精神异常者一开始是喜欢成年女性的,但因某种原因途中受到了挫失,于是便找驯顺、不会反抗的孩子作为成人的代偿,当作了自己宣泄性欲的对象。即使是对方已经到了青春期,但只要年纪小,顺从,也能成为代偿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