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奴行为中,身体和心理是什么感觉
物理行为:物理行为进一步细可分为以下几类:奴役,身体惩罚,强烈的刺激,感觉剥夺,改变身体。这些类别并不是相互排斥的。
奴役或束缚,以关押或捆绑的方式限制该人逃跑,如果他或她试图以逃跑,则完全限制其自由。这一类还包括通过使用手铐、皮带、收缩的衣服(如紧身衣)等限制部分自由。
身体惩罚,从打耳光到鞭笞再到笞刑全都包括在内。这些行为可以是低强度的,身体上不会留下伤痕;中等强度的,只会导致皮肤发红,留下的印记几个小时或几天后就会消失;或高强度的,大范围的伤痕,鞭痕或留下其他损伤,几天甚至几个星期才会消失。通常情况下,这些身体惩罚的承受者无法辨别造成了什么级别的组织损伤,也无法辨别伴随着组织损伤而来的各种强度的痛苦。
强烈的刺激,包括抓,咬,在皮肤上使用冰,在皮肤上滴热蜡等等,这些活动会让人产生强烈的感觉,而很少或根本不会造成组织损伤。这些行为的范围通常涉及时间或方式。抓一会别人的背,可以让其非常享受;但如果抓别人的背长达一个小时的话,就会让其非常痛苦。这一类也包括的任何增强感觉的行为或物品。例如,在湿的皮肤上拍打,比干燥的皮肤感觉来的更激烈;与从几英寸以上滴热蜡相比,从几英尺以上滴的话,会让接受者产生非常不同的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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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