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释刑奴给施受双方带来的快感
假如人生活在一种无力改变的痛苦之中,就会转而爱上这种痛苦,把它视为一种快乐,以便自己好过一些。把痛苦视为一种乐趣的便可称为受虐狂。
更广义的受虐狂则不包括性的内容。迷信者的苦修、禁欲、自我贬损、自我折磨及至自我牺牲等行为,心理分析学派均认为是受虐欲的变型。
同一个体既存在施虐行为,又存在受虐行为,在性活动中残暴地虐待性对象,同时又要求性对象残暴地虐待自己,可看作是同一性变态的两种不同表现,而受虐欲即是指向自身的施虐欲。
心理-社会学派认为,施虐者可能在生活中遭受到挫折和欺凌,或遭受过异性的拒绝和侮辱,因而形成报复和反抗心理。施虐行为也有可能出自自卑感的补偿作用,即由于自己存在某些缺陷或家庭不完满,借对异性采取暴行,以发泄其性(敏感)欲,并表现自己男性优越感。
犯罪心理学解析‘’滴滴打车空姐遇害案‘’凶手是怎样的犯罪心理?
2018-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