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先做爱,后结婚
同居:先做爱,后结婚,下面就由我们的小编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时代发展到今天,人们的观念越来越开放,很多都市青年一但相爱,首先选择的不是婚姻,而是同居,在他们眼里看重的不是形式,而是爱的结果。如果,经过一段的"试验",觉得两个人真的相爱,或许才会选择婚姻,如果合不来,就各走各的路,来的自如,走的潇洒。
然而,同居的光阴并不都是激情,并不都是甜蜜,期间的苦涩、无奈也另人烦恼。下面是一些朋友对同居的看法,看看他们怎么说:
同居——无非是先上车后买票
吕先生 我觉得同居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没必要大张旗鼓地讨伐,但也没什么可夸耀的。我和我爱人就是同居了四年后才结婚的。当初我的生意刚开始,一个人忙不过来,她和我一起,没白天没黑夜的,开始怕有时太晚了路上不安全,我每天接送她,两人都觉得麻烦。结婚吧,一辈子只有一次的事,想办得隆重点,有气派点,可事业刚开始,条件达不到,商量商量,还是先搬到一起住,几年以后,买了房子,有了车,事业站住脚了,自然就把婚事风风光光地办了。反正是要结婚的,无非是先上车后买票罢了。
痛在心里
林小姐 我是为了爱情来到这所郊区中中的。当时只有21岁,他和我同岁。我不到晚婚年龄,他不到结婚年龄。单位不给开证明。我俩就悄悄地住在一起,开始时偷偷摸摸的,晚上住到一起,早上很早他再回他的宿舍。后来时间久了,周围的同事也有知道的,就不太避人了,算是同居了。住到一起,感情上觉得挺满足的。那时年轻,对避孕没什么概念,我先后三次怀孕,每次做人流都要在精神上承受很大的压力,比如害怕以后不能生育,害怕手术出问题。有一次手术后没有休息就又去上班了,一站就是两个钟头,课上完后连下讲台的力气都没有了。加上又比较要强,不肯在业务上不如人,时时熬夜备课,一张脸整天都是蜡黄蜡黄的,风一吹就会倒似的。现在我对同居那段日子更是不能想,我难以原谅自己竟做掉了三个孩子。
受伤害的不仅是女方
祁先生 总说同居最受伤害的是女方,不尽然吧。我以前的女友很漂亮,大学毕业,机关干部,我们恋爱两年,她说等我挣到钱后再结婚,就先同居了。我拼命接案子挣钱,后来我接到一个经济案子,标的200多万。当事人很殷勤,约我和女友吃饭,打保龄球。再后来,他的官司我帮他打赢了,可我的女友却变成了他的女友。他给了我10万元做报酬,我清楚10万是我的“女友转让费”。对我来说这10万元我要挣一年,对他来说算不上什么,我觉得这里还有他作为一个胜利者的得意。但那钱我收了,我到现在还没缓过劲来。
他们的观点你同意吗?如果你深爱着一个她(他),你会怎样选择?是同居还是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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