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男女:现代低龄同居受伤的不至是女人
同居男女:现代低龄同居受伤的不至是女人
近日,年仅20岁的小芳怀抱两岁的孩子来到房山法院,她从法官手中接过和男友解除同居关系的判决书后,流下了悔恨的眼泪,她说:“要是早懂得法官的话,也不会有今天的结果。”
小芳生于1981年,她的男友王明生于1979年,二人辍学后因无工作均在家闲散游荡。经“哥儿们”介绍他和小芳于1997年11月份相识,1998年5月二人正式开始同居生活。1年后,刚满17岁的小芳就做了妈妈。可是由于年龄太小,两人不能相互谅解对方的缺点,不断发生矛盾,终于无法将这个家再维持下去了。到法院签字分手的时候,两人都还不到法定的结婚年龄。
以上案例显现了这样一种状态,不受那一纸文书的制约,婚姻可以变得如此简单:对婚前同居现象,当代人似乎已经给予了足够的宽容,因为若干年前的“非法同居”一词如今已取而代之以“试婚”的美名。性观念的开放在现代人,特别是低龄青年人当中已很普遍,据一项对北京、上海、广州几大城市新婚人群的调查发现,婚前发生不同程度性行为的比例均已超过70%。
从性伦理学的角度看,由于没有了婚姻法律上的约束,试婚伴侣之间自然会缺乏强有力的彼此责任纽带,往往代之以单纯的情感及性的联系,而后者在经历生活的具体冲突时很容易显得孱弱无力,一旦融入具有很大随意性的“瞧着不合适就分开”的理念,这种关系就更经不起风雨考验了。因此试婚很容易成为某些人不负责任、玩弄异性的幌子。
最容易受伤害的是女性,而受伤者并不仅限于女性。从性医学的角度分析,试婚一族,特别是低龄的试婚伴侣,由于缺乏系统全面的性科学知识,用“无师自通”、一知半解的有限常识去应对性生活中的种种复杂问题,如避孕问题、人流问题、防病保健问题等等,常常是弄巧成拙、捉襟见肘。频繁的刮宫和滥用避孕药对女性当前和未来造成的身心损害都是巨大的,包括性病在内的男女各类生殖器感染无疑会在彼此心中投下抹不去的阴影,这一切注定了试婚行为本身绝不会是轻轻松松的。有充足的资料显示,两年内施行人流术超过3次以上的女性,其日后患不育不孕症的风险要比同龄人高出两倍以上;不洁性生活和拥有过多个性伴侣的人,其罹患急慢性盆腔炎、宫颈糜烂和性传播疾病的概率更远远高于正常婚姻家庭的夫妻。北京地区近几年连续攀升且呈低龄化趋势的宫颈癌病例就比较集中体现在试婚女性人群中。由此看来,性的确需要年龄、知识、道德品质和责任感等多方面的合理储备。
近些年来美国一些州在青少年中开展方兴未艾的贞洁运动,提倡每个孩子都要尽可能避免过早接触性活动,为未来家庭的稳定做准备。这不是简单的回归传统,而是建立在既往性解放基础上的理性反思,引导一个孩子从小就学好洁身自好,减少随性而来的众多身心疾患,这对其一生的健康成长意义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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