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娱乐圈花边新闻女星
相信大家都看过了近日曝出的“女官员通奸”的消息,两名山西女官员除了“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等常见问题外,还同时被指“与他人通奸”。“女官员通奸”引发网友广泛关注,而在娱乐圈中,通奸事件亦频频发生,下面我们就来看一看与人通奸的女星们!
2007年10月,韩国知名女演员玉素利被丈夫以通奸罪起诉,2008年10月宪法法院判决,玉素利被判8个月监禁,缓期两年执行。据担任此案的检察官透露玉素利涉嫌在2006年5月至7月期间有过三次通奸行为。图为2008年12月17日,韩国议政府市地方法院高阳分院就玉素利涉嫌通奸一案,进行了最终公审,玉素利低调现身遭媒体围堵。
通奸是指双方或一方有配偶的男女自愿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其在客观方面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非配偶的男女双方发生了不正当性关系。二是不正当性关系必须是男女双方自愿发生的。三是造成了不良影响。“不良影响”,是指通奸行为给行为人自身的名誉、各自的家庭、所在的组织造成的不好影响。2013年5月,原早安少女组合成员矢口真里带梅田贤三回家被捉奸在床,不得已与丈夫中村昌也离婚,形象也因奸情大跌,工作受到严重影响。之后,日本杂志还爆料疑似矢口真里通奸照,尺度之大让人震惊。图为矢口真里昔日写真。
据台湾媒体报道,知名歌手潘越云传出被画家老公黄光全捉奸在床。2008年8月黄光全在警方陪同下,冲进潘越云位在澹水住处,当场撞见潘越云一丝不挂与55岁黄姓男子躺在床上,黄光全拍下裸照后,怒告2人妨害家庭,一度扬言要通知媒体,最后为了女儿作罢,由于双方有意和解,之后选择调解。图为潘越云一家。
曾获2007年城市小姐第6名的张璧妃,因与人夫发生婚外情,还说“犯女人都会犯的错”,台北“地检署”2012年11月28日依通奸罪起诉她,城市小姐选拔协会理事长张如君根据2007城市小姐选拔条例规定,除将张璧妃除名头衔,还要求她赔偿协会100万元。张璧妃对被起诉喊冤,称是被人设计。图为张璧妃昔日写真。
前女主播薛楷莉2013年2月因老公颜冠得爆发婚外情,夫妻关系濒临瓦解,薛楷莉对“小三”简某及丈夫颜冠得以妨害家庭(通奸罪)告上法庭。经台北“地检署”调查,颜冠得和简某两人承认发生性关系,最终两人依通奸罪各判刑3月。图为薛楷莉、颜冠得。
2012年5月,台湾男主播林于乔与同事刘筱祺通奸的消息被曝光,震撼了台湾娱乐圈。林于乔的妻子徐敏华一怒之下将丈夫和刘筱祺告上法庭,罪名是林于乔、刘筱祺通奸,妨碍家庭。图为刘筱祺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