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如何看待同性恋家庭
别人家的“非传统家庭”
提到家庭观念,亚洲国家基本而言都是相当保守。政府提倡“父亲、母亲、孩子”这种传统模式,大多数公民也持这样的看法。但实际情况早已不同:单亲家庭、未婚母亲颇为常见,同性恋者组成家庭的情况也开始出现。政府如何应对这样的情况?在世界家庭日,我们来看几个例子。
新加坡
这个出生率不高的富裕的城市国家,尝试鼓励将近350万的国民结婚、生育。能得到资助的仅限于“父亲、母亲、孩子”这样模式的家庭。相对单身人士而言,年轻夫妇购买带补贴的住房会被优先考虑。2014年,国家图书馆清理了关于男同性恋和女同性伴侣的书籍,因为它们没有传递正确的“家庭价值观”。在遭到抗议后,这些书籍被放入了“仅对成年人开放”的部门。一个名为“Aware”的组织目前要求通过一个海报运动的方式表达对单亲家长的认同。未婚女性从开始,才有权获得16周的带薪产假。
中国
按照官方说法,不存在“父亲、母亲、孩子”之外的家庭模式。如果有人未婚生子,必须缴纳罚款——金额通常相当于好几年的收入。如果父亲拒绝为非婚生子女做亲子鉴定,母亲就会在给孩子办理各种证件时遇到困难。因为单亲人士仍要承担社会压力,所以许多夫妻尽管已无话可说,仍然选择不离婚,常常就是因为孩子。因为受到家人的压力,越来越多的男同性恋和女同性恋就彼此组成家庭——当然,这只是表象,他们仍然和他们实际上的伴侣生活在一起。
马来西亚
在这个穆斯林占多数的国家,同性恋是被禁止的。官方的说法,既没有男同性伴侣,也没有女同性伴侣,更不用说有孩子。强大的伊斯兰教法部门插手穆斯林的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他们仅允许传统的家庭形象。就连穆斯林和非穆斯林之间的婚姻也是被禁止的。几年来法庭上一直在讨论一个案例:一个印度教徒在与和他同是印度教徒的太太结婚后,皈依了伊斯兰教。伊斯兰宗教法庭打算带走他们的孩子,因为孩子的母亲并非穆斯林。
柬埔寨
在这个佛教国家,官方仅认可男女之间的婚姻。但是同性之间的关系在相当程度上被认可——人权中心说,这取决于不同的地方当局。通常大部分的结婚压力来自家庭内部。如果一个传统婚姻的表象得以维持,男同性恋之间的关系就会被默许,这有点类似异性恋男性的婚外情。但是对于女性来说,规则就严格的多。未婚妈妈处境艰难,因为不允许有婚前性行为。女同性恋者只能秘密地生活。
越南
这个国家在2015年取消了对同性婚姻的禁令。此后出现了同性婚礼,但是没有得到国家的真正承认。离婚法也不适用于同性伴侣。一家名为“ISEE”(Institute for Studies of Society, Economy and Environment)的社会、经济与环境研究所的Luong The Huy说,因为法律已经放宽,所以人们的观念也有所改变。哪怕是在农村,家里现在也会为男同性恋或女同性恋之间的婚姻而庆祝。父母不像以前那样,以此为耻。同性恋者不能以夫妻的名义收养孩子,但是可以以个人的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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