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对丈夫性惩罚不等于性虐待
夫妻生活中,有很多女人为了惩罚自己的丈夫,拒绝性需求,一次两次可以,时间久了,丈夫难以压抑自己的性欲望,去外边找了别的女人,让家中的妻子或悔莫及。有人把妻子对丈夫的这种“性惩罚”变相的称为“性虐待”,到底这种行为是不是“性虐待”呢?
今年34岁的王寅虎是北京一家IT公司的经理,人长得很帅,工作又很有能力。最近,因为工作压力很大,王寅虎在家陪妻子的时间越来越少了。
虽然他不能天天按时回家,但是王寅虎说,他非常爱自己的妻子。而妻子却不明白王寅虎有多爱她,为此两人总是矛盾不断。后来,妻子不知从哪得来的经验,她开始拒绝与王寅虎过性生活,还经常为一点鸡毛蒜皮的事和王寅虎分居睡。长久下来,王寅虎便有些支持不住了。性欲冲动而得不到满足时,王寅虎只好用自慰的方式满足自己的性要求。
有一天晚上,王寅虎签了一个大订单回到家,想与妻子温存一下,但却被妻子拒绝了。王寅虎终于按捺不住了,一气之下去了夜总会。在酒吧里,王寅虎被一位妩媚妖艳的女子勾引,在酒精的刺激下,王寅虎到宾馆开了房,与这位女子发生了性关系,结果,被警察抓住。单位得知此事后,把王寅虎辞掉了。后来,妻子听到这个消息,对自己“性惩罚”行为深为懊悔。
性虐待是夫妻性生活中出现的一种伤害对方身体的行为。“性惩罚”只是对对方的挑衅,伤了对方的心灵却没有伤害到对方的身体,它也是一种没有任何“私刑”的秘密报复,所以,它不等于“性虐待”。
像案例中王寅虎的妻子,如果她带着一种“仇恨”的心理接受丈夫的性暗号,然后在和丈夫性交过程中,肆意的按照自己的意愿伤害丈夫的肉体,导致丈夫没有性交欲望,那么王寅虎妻子的这种“性惩罚”也就演变成了“性虐待”。
(文/枫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