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老人“未婚同居”需要谨慎
李大爷的老伴2年前已经过世,儿女们都在外地工作,78岁的李大爷一个人都守空房倍感寂寞。在退休干部活动中心,李大爷认识了活动中心的勤杂工赵阿姨,两人一见如故,虽然赵阿姨的年纪和李大爷女儿的年纪相仿,但是一点都不影响二人之间的感情。
儿女们见父亲和赵阿姨在一起之后精神焕发,而且家里面确实需要一个照顾父亲起居的人,于是都默认了父亲和赵阿姨之间的关系。由于李大爷不仅有一处宽敞的住房,还拥有二十几万的银行存款,儿女担心李大爷再婚会发生变故,这样一来李大爷的部分财产难免会落到别人手里,因此建议李大爷不要办理结婚手续。
而赵阿姨的亲戚朋友也担心她和李大爷的感情发生变故,劝她先观察一下再说,如果不合适可以随时走人,毕竟两人年纪悬殊那么大,大家都不太看好这段黄昏恋。但是亲戚朋友的劝慰还是气到了一定的作用,李大爷和赵阿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就同居在一起。双方亲属一起吃了顿团圆饭之后,就算正式欢迎赵阿姨进门了。
单身老人未婚同居是否合适
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经济纠纷,抱着“合则聚,不合则散”的态度,许多老人都选择“未婚同居”。在他们眼里,婚姻就是一纸文书,没有任何意义,老年人在一起就是你情我愿的事情,法律是保护权益的,但法律保护不了人心和爱情。另外,许多老人为了避免财产纠纷、养老以及将来一方去世后另一方的赡养问题,会适当照顾儿女感受,担心因性格不合分手时不必要的麻烦等再婚后可能发生的多方面问题,而纷纷选择不婚同居。
对此,某省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表示,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不仅是物质上的丰足,更需要精神上的关爱,未履行法律手续的同居不受法律保护,老人再婚期间会取得一些共同财产,如果不领结婚证,这些财产就不能得到保护,如发生借此手段骗钱财,两人生活中出现暴力倾向等问题时,都将无法得到保障。至于财产问题,双方可以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对将来重病的医疗费、护理费、继承权等进行明确划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文/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