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外同房违反了社会秩序吗?
去年夏天,在一个晴朗的日子,我和老公外出旅游来到南国某地森林公园。这是一处自然保护区。群山环抱,奇峰突起,古木参天。我俩一路欣赏着湖光山色,不知不觉地来到了一处山湾,湾内有一条曲曲折折的小溪,溪岸两旁遍布着一人多高奇形怪状的岩石,人在其中穿行犹如置身于壕沟之中,极为隐蔽,这无疑是情人幽会的好地方。
在一处岩窝里,我们靠着一块岩石席地而坐,稍事休息。地处之山野幽谷,凉风习习,这一坐下真再也不想起步了。这天,四周几乎没有游人,除了风吹树叶和流水潺潺的声音外,这个世界似乎就只有我们俩似的。四眼相对,老公深情地望着我,低声地问着我,走累了吗?喜欢这地方吗?……我顺势依偎在老公的怀里,闭上眼睛接受老公的爱抚。良久,阵阵躁动使我不由自主地抱紧老公,双手不停地在老公身上摸索,突然,老公在我耳边低声说要做那事。我一听真感到骇然,这是什么地方,能行吗?他说,这儿一个人影都没有,你还怕那树上的山雀吗!真拿他没办法!事情到了这个份上,一切也就顺理成章而又胆颤心惊地进行。事后,老公却告诉我,他体验到结婚以来最大的高潮快感,他要好好地感谢我……
有了这第一次,老公就变得越发不可收拾。他总想外出旅游,改变环境,换换滋味。我深爱我的老公,但我又觉得这样做有些不妥,万一被人看到,这不是大失面子的事吗?我常和老公讨论这个问题,但我又想不出对老公再说些什么……”
上面是一位咨询者的陈述。这涉及到两个问题,即性生活质量与环境的关系和正常性秩序的维护。
大家都知道,绝大多数情况下,夫妻性生活都是在室内进行的,室内环境有安静和封闭这两大优点,使性生活免受外界干扰。但长年累月地在同一房间、同一张床,在一成不变的环境中行事,加上性生活时的姿势也是一成不变等种种原因,使某些夫妻之间的性生活变得越来越单调和乏味,以致变成是一件例行公务而草草了事,降低了性生活质量。由此可见,房间的布置和氛围对夫妻性生活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舒适的环境和温馨的情调将有助于性的唤起和情欲的高涨。卧室要整洁,被褥床单要勤洗勤换;空气要清新流通,室温保持在以裸体时感到舒适的温度为宜;照明以带有颜色的柔和灯光为好,有些喜欢音乐的人还可伴以一些抒情醉人的轻音乐,等等。有的人为了改变性生活环境,换换地方也是一个好办法。例如,在客厅,或浴室,甚至是在阳台上;有的人则选择外出,如租住酒店或度假村的客房,以寻求新的环境给自己带来意想不到的性欢娱,这些都是无可非议的。
在郊野或海滩僻静处过性生活,由于存在某种回归大自然的激情和半封闭状态的紧张因素,给某些人会带来一些与以往不同的新鲜感和刺激性,从而增强了性唤起和性兴奋。当然,夫妻过性生活是天经地义的事。但是,这种在郊野和海滩上,虽然当时未发现有人,但这些地方,怎么说也是属于公众地方,谁能保证在那段时间内不会有人路过呢?因此,这种做法就涉及到有关维持正常性生活秩序这一问题了。
众所周知,性行为既是一种自然现象,又是一种社会现象。所谓自然现象,是因为性行为是人类的一种本能的、生理的行为,具有自然属性;所谓社会现象,是因为性行为具有社会意义,尤其是与社会秩序有密切关系,因而具有社会属性。所谓“秩序”,是指有条理、不混乱之意。一个社会有秩序才能稳定,性活动也应有秩序。夫妻间的性行为不宜公开,否则,于人于己都是不利的,有可能造成狼狈和尴尬的局面,甚至带来不良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