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女子对亲生幼女性虐被捕
不得不承认,人类社会永远有隐晦、不为人知的一个角落,偷偷地酝酿着邪恶。提起“性虐待”,您一定会想到男性。在加拿大有一宗震惊世界的案件,罪犯不仅是一名女性,更是一位母亲。让人痛心的是,她性虐待的对象竟然是自己的女儿——让自己的亲生女儿与卷毛狗性交!
据多伦多信息港报道,加拿大埃德蒙顿市(Edmonton)一名性虐待自己女儿并与卷毛狗性交的女子逮捕,原因是她未出席法庭判决。为保护她女儿,她的名字不能公开。这名30岁女子受到法官的严厉斥责。“很明显,她在玩游戏。”Court of Queen's Bench法官Sterling Sanderman说,“她一直不合作,而且只是偶尔履行出席法庭义务。”Sanderman命令将她关押至8月21日,也就是判决听证会的那一天。
这名女子还曾一度打断法庭,被法官严厉斥责。“听着。保持安静。你的行为只会给你带来更多麻烦。”Sanderman说。
法庭得知这名女子未与保释官会面,没有住在指定的住所而且也未与一位已约好为她准备司法鉴定的精神病医生会面。早先,她因未出席听证会而被取消保释并被逮捕,而后她又没有出席复位的听证会。法庭得知她最后于周三被捕。
公诉人Diane Hollinshead希望法庭判她6年监禁。
该女子承认性接触一名14岁以下儿童,人兽性交以及私藏儿童色情物品。
根据已承认的事实,录像带显示该女子于2002年对她的幼女发生性行为,而另一盘录像带则显示她与一只宠物卷毛狗性交,这条狗还不停地想逃跑。
据称,婴儿的父亲通过电话约会服务与一位女子聊天时问她想不想跟他和他四岁女儿性交。这名女子随后报警。2007年5月,婴儿的母亲被捕。
母爱本是人间最伟大的爱,而上面案件中的这个女人已经不配做一名母亲。各国的法律虽然各有不同,但多数国家的法律都有规定:同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幼女是否自愿,都应被判处为性虐儿童。各国法律中对于性虐儿童犯罪行为的处罚也大都比较严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