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婚前性行为的观念认知误导
随着人们的思想越来越开放,性的泛滥现象越来越严重了,很多的婚前性行为,在人们看起来已经是家常便饭了,在人们的观念里,已经默许了婚前性行为的发生,女性可以说是婚前性性行为的受害者,那么是什么心理导致了女性接受婚前性行为呢?
婚前性行为是一个较为广泛的概念。性科学研究按照性欲满足程度的分类标准。将人类性行为划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核心性性行为,即两性性行为;二是边缘性性行为,如接吻、拥抱、爱抚等;三是类性行为。而本文所指的婚前性行为属第一种范畴,它是指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发生的性交行为。
一、崇尚种种性自由观念
随着西方文化思潮的涌入及我国性文化的时而泛滥,冲击了有着很深文化积淀的传统性道德。有些青年人盲目崇尚西方的种种性自由观念,想冲破所谓传统性道德观念的自我意识非常强烈。
有的女青年说:“我们正面临八方大潮冲击,再理智的女性也会感到困惑——”道德的音乐盒巳安抚不了当今一些青年人矛盾痛苦的灵魂与肉体,她们的性观念己和原始本能需要划上了等号。因而,有些女青年认为“即然巳成熟了,那么满足自己的欲望是生理需要。”有的说:“只要自己爱的快乐就行,”也有的说:“怀孕怕什么,性爱没有罪”,“女人不做一回人流不算一个完整的女人。”
在调查中,有32.67% 的女性认为“贞操不很重要,”有19.7%的性交后根本无所谓,并说“就那么回事”等等。
观念一变,行为随之而变,当她们的爱情还处于不知道如何理智地去驾驭生活之舟时,就被欲火烧得不攻自破,发生了不该过早发生的性行为 ,有的与男友周期性地发生关系,有的虽巳预感到两人不可能最终成婚,但那种特殊的关系仍一如既往。扭曲的性观念使扭曲的性行为一发而不可收拾,结下了“不负责任的恶果。”
二、追求所谓“新”的恋爱方式
九十年代的中国社会,已进入高层次、快节奏、多色彩时期,生活方式在改变,恋爱方式也在变。有些青年错误地认为,九十年代的变爱方式就是动辄发生性关系。
有的女青年说:“常规的爱不完整。真正的爱,应该体现出博大。既然爱他,那我什么都可以给他。”、“爱就该给被爱者自由,何必等到结婚以后。”、“巳经九十年代了,含情脉脉没意思,我要走在历史的前面”等。
在这些心理的误导下,很多女性开始尝试婚前性行为,更有人认为婚前性行为能够维系、巩固爱情,于是傻傻献出自己。究竟要如何正确认识婚前性行为?女人一定要常自检常自勉,避免陷入无知的局面。女性一定要保护好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