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尴尬的配偶之间的自我刺激
人们对于婚前手淫似乎都能够给予宽容,因为那是在没有配偶的情况下,不得已的替代行为。然而对于结婚后的手淫却难以理解,往往把它作为“你不再爱我”的具体表现或者是对性毫无控制能力的作法。
结婚后的人为什么还会自我刺激呢?原因很多,首先是性欲没有得到满足。无论男女,在婚前有过手淫且能达到性高潮的人,在婚后如果性欲不能满足,他们很自然地会想到用手淫的方式解决问题。因为夫妻的性欲不同,固定的性交次数,往往是不能同时满足夫妻双方的,手淫成了补救措施。其次是性生活没有得到真正的快感或性高潮,这一点在女子更为明显,由于丈夫对女性心理需要了解甚少,性生活简单甚至粗暴,妻子与丈夫又碍于面子,从不对性生活进行交流,妻子只好自己满足自己了。再者是斗气的表现,夫妻因性生活或是其它事情造成感情纠纷,其中一方以自我手淫来惩罚对方,意识是不用你或没你也一样。西方人认为在配偶面前手淫很具有挑斗性,也就是可以用来激发性欲,使丈夫或配偶达到性兴奋,吸引性的注意力,而我国的习惯是认为有配偶还独自手淫是拒绝对方的表示,很容易引起感情不和。第四点为性交本身快感不足,刺激性不够,自我手淫而反来得痛快,这多数是性技巧不良,性交流不够,性知识贫乏所致。
怎么样看等和解决配偶自我刺激问题呢?首先应从思想上认识婚后自我刺激无害,也是正常的行为。夫妻应讨论为什么会发生手淫行为。如果其中一方认为性欲不能得到满足,如妻子身体不好,每周一次性生活,而丈夫身体较好,一周可以有三次性生活,那么这种手淫是正常的,实际表现出对妻子身体不好的体贴。妻子应予以支持,甚至应帮助丈夫手淫。因配偶帮助手淫性刺激更强烈,也会接近夫妻间的性生活,手淫比性交更节省体力与时间,适合于身体不适或疲乏时进行。反之,丈夫身体不适时,对妻子也可以采取类似的行为。
将夫妻相互自我刺激作为性交的前戏,即可以提高性生活质量,又可以减少单纯的手淫行为。每个人都有各自的自我刺激习惯,除了一般书上所介绍的性敏感区外,还会有一些自身的特点,这需要夫妻双方相互交流才能达到完美的统一。以手淫斗气或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替代这是不可取的,应找出原因积极解决感情纠葛,否则会使问题加剧。夫妻在准备进行性交时,自己手淫可以作为对配偶进行性挑斗的方式,但要有表情或言语的交流,这时可能配偶跳上前来帮助进行或者看到妻子已达到明显的性兴奋状态,而直接进行插入式性交。有时也会借助杜蕾斯情趣用品来助性。
手淫就是手淫,我们不能把它总是与思想道德联系在一起,手淫是不违反法律和道德的性行为,婚后也是一样。如果我们能接受它,对性生活的质量,夫妻的感情和谐以及婚姻的稳定不无裨益。